| 营造广厦千间 解决居住问题
我市大力建设经济适用(廉租)房

已投入使用的经济适用(廉租)房万家和馨家园。施经 摄
8月底,申请购买(租住)我市今年的经济适用(廉租)房的住户已经在社区公示。在阳明花园施工现场,建设者们正在加班加点建设今年的经济适用(廉租)房。我市努力营造广厦千万间,解决低收入城市居民的居住困难问题。
安居民生本、保障政府责。我市编制了《吉安市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7年—2010年)》,有计划地解决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2007年我市中心城区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7.04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0.5万平方米),受益户达2037户。今年我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目标为8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1万平方米),让1000户中低收入家庭年底实现新房梦。市政府和各县市签订了责任状,各县市也已经开工建设了经济适用(廉租)房。
我市加大了对经济适用(廉租)房建设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市政府将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列入全市重点项目,成立了市推进领导小组,强化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配套政策,做到了五个倾斜:一是在土地使用上倾斜。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实行行政划拨,廉租住房建设全免土地收益金;二是在规费收取上倾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按规定减免;三是在资金扶持上倾斜。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储备金、管理费后的公积金增值收益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补充资金,从政府土地净收益提取10%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四是在收费标准上倾斜。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外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均由市政府投资建设,购房户的水、电、气、闭路电视的初装费给予优惠;五是在办事程序上倾斜。相关部门在受理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建设的各种审批手续时,审批事项简化,并优先办理,只要基本符合条件,就立即办理。
我市还加强了对经济适用(廉租)房的申购(承租)管理。为保证那些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买得到经济适用住房,享受得到廉租住房保障,我市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个人如实申请、社会群众评议、房产部门管理、政府严格审核、逐级张榜公示、分类摇号排序、社会公开监督、违规操作必纠”等程序,严把每一道关口,切实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办事。市监察局采取了专门监督和聘请群众监督员的方式,加强了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及销售、廉租住房分配的督察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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