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万安县着力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目前,该县已征收城镇职工医保基金110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征收居民医保基金22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99.13%。
为严把参保缴费稽核关,确保基金准确足额到位,该县医保局安排专职人员对前来参保的单位,通过医疗保险登记表与财政统发工资表比对进行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核对,对少报、多报工资基数额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有关经办人员按规定的标准重新计算、重新报送参保登记表。同时,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文件规定,将平时征缴的医保基金及时进入县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职工和居民医保基金设立收入户、财政专户、支出户,分别建账,分别核算,专款专用,决不相互挤占挪用和调剂。 该县还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定期开展医保基金财务基础管理检查和财务清查工作,特别做好医疗费审核工作,严格其操作程序,对医疗费的报支必须经财务人员、医保局领导等四人签字方可报支,建立会计、统计台账,各类账册和报表做到准确真实,使财务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的轨道。 |